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规定,现公布南通通州湾示范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。全文包括总体情况,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,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,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,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,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。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到2021年12月31日止。本报告的电子版将在通州湾示范区门户网站(http://tzw.nantong.gov.cn/)“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”专栏公布。
一、总体情况
2021年以来,通州湾示范区在市委、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,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,按照国家、省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、规范化的工作要求和系列部署,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建立健全工作机制,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水平,积极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、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,为推进新出海口主战场建设,打造沿海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经济带提供有力保障。
(一)持续提升公开质效
一是强化主动公开。坚持“公开为常态、不公开为例外”的原则,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。紧扣示范区中心工作,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、重大项目建设、优化公共资源配置、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,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59条,其中通过示范区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779条,通过政务微信发布信息1680条。全面落实26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,积极做好涉农领域公开耕地补助、农机补贴、稻谷补贴等信息12条。
二是强化依申请公开。对照新时期、新要求,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、审核、办理、答复、归档等程序,积极改进与群众沟通交流方式,全力解决百姓民意诉求。2021年,新收依申请公开办结率100%。
三是强化行政执法公开透明。根据“谁产生、谁公示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及时公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,内容涵盖城市管理、安全生产、生态环境、农业农村等领域。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,加强事中、事后监管,规范执法行为,强化行政执法监督,全年共公示行政处罚案件164件。根据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检查计划,共开展抽查和联合检查437次,检查任务完成率和行政处罚公开率全市领先。
四是强化政务服务质效提升。高质量推进“进一门”、“一窗化”、“一张网”、“一件事”改革,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入驻政务服务大厅,以“一窗受理、后台审批”方式,简化办理流程和环节,提高审批服务效率,在权力清单梳理发布的基础上,梳理33个“一件事”改革事项清单,特别是企业开办一件事,实现一站布局、全程网办、一网通办。
五是强化群众关切及时回应。坚持“应解读尽解读、谁起草谁解读”原则、政策解读“三同步”工作机制,针对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,如企业做大做强若干政策意见、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、外来务工人员综合服务保障、核心区房屋租赁市场繁荣健康措施等,开展针对性、精准性解读,全年共发布政策解读6篇。针对社会治理的痛点难点问题,妥善处理业务查询、咨询、投诉、求助、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市民诉求办理,全年示范区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共签收3751件,签收率100%,按时办结率99.8%,满意率96.6%。
(二)持续推进平台优化
一是强化门户网站建设。优化调整主动公开栏目设置,增加“我来看”“我要办”“我要问”版块,使页面更清晰、栏目更集中、内容更精准,规范信息采审流程,充实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内容,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得到及时公开。通过征集文明城市创建、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项目意见建议,真正做到“问政于民、问需于民、问计于民”,公众在与政府的公共关系中获得了更多的参与感、认同感、幸福感。
二是强化政务新媒体整治。逐一排查全区5个政务新媒体,对日常监管和维护能力差、关注用户少的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实施“关停整合”,共清理政务新媒体1家,保留4家,政务新媒体数量减少20%。“通州湾新区”微信公众号坚持每日更新,新增“疫情防控”“文明随手拍”“企业招聘”等专题专栏,密切与公众互动联系,内容更新及时,信息贴近民生,政务价值不断凸显。
三是强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。根据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要求,推示范区“互联网 政务服务”系统建设,组织梳理我区政务服务事项、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,推动实现同一事项名称、编码、依据、类型等基本要素在国家、省、市、区四级统一,并根据数据质检情况,对权力事项和办事指南进行动态调整,目前共部署580个政务服务事项,办件1188条,进一步夯实“一网通办”基础,引导企业群众体验更为便捷的网上办事服务。
(三)持续强化基础保障
一是加强组织领导。进一步理顺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体制,成立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,建立区、镇、村三级组织体系,形成领导牵头,上下联动,各方参与,合力推进的政务公开领导体系。
二是加强学习培训。将新《条例》宣传解读列入年度学习计划,督促各部门单位认真学习新《条例》,始终以新《条例》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各项工作。
三是加强考核保障。继续将政务信息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目标任务,严格执行周汇总、月通报、季点评工作制度。邀请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日常巡检,持续跟踪部门单位存在的问题,督促及时整改,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。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第二十条第(一)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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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内容 |
本年制发件数 |
本年废止件数 |
现行有效件数 |
规章 |
0 |
0 |
0 |
行政规范性文件 |
7 |
0 |
37 |
第二十条第(五)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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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内容 |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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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许可 |
233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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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第(六)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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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内容 |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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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处罚 |
16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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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强制 |
2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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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第(八)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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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内容 |
本年收费金额(单位:万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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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事业性收费 |
3664.4207 |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 |
申请人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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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人 |
法人或其他组织 |
总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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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业 企业 |
科研 机构 |
社会公益组织 |
法律服务机构 |
其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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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|
0 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
||
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|
1 | 0 | 0 | 0 | 0 | 0 | 1 | ||
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 |
(一)予以公开 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
(二)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) 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(三)不予公开 |
1.属于国家秘密 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稳定” 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5.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|
1 |
0 | 0 | 0 | 0 | 0 | 1 | ||
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(四)无法提供 |
1.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
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(五)不予处理 |
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
2.重复申请 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(六)其他处理 |
1.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
2.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3.其他 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(七)总计 |
1 | 0 | 0 | 0 | 0 | 0 | 1 | ||
四、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行政复议 |
行政诉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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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果维持 |
结果纠正 |
其他结果 |
尚未审结 |
总计 |
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|
复议后起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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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果维持 |
结果纠正 |
其他结果 |
尚未审结 |
总计 |
结果维持 |
结果纠正 |
其他结果 |
尚未审结 |
总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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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|
1 |
0 |
0 |
1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1 |
0 |
0 |
1 |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2021年通州湾示范区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,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深化,但与广大群众对信息的需求相比,还存在一定差距。一是信息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提高;二是政务公开运行长效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;三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。2022年,示范区将继续落实中央和省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,不断优化政务公开服务,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:
一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。认真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以服务群众为根本目的,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、微博、微信等宣传媒体平台,加大推进信息公开力度,拓宽信息公开渠道,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,切实提高开发建设各个环节的公开透明度,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渠道和服务。
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。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,进一步明确工作要点、办事程序等工作。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,依法依规推动公开工作。强化工作督查,定期开展政府网站及新媒体平台巡查,确保稳定运行,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、规范化水平。
三是进一步规范日常管理。聚焦政策落实,明确工作职责,强化责任落实,始终关注群众需求,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,不断丰富信息内容,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、准确地得以公开,不断增强信息量并提高时效性,增强公开效果。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2021年,示范区没有收取依申请公开处理产生的信息处理费。